防治所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单位管理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单位各科室和职工办理财会事务须遵守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主要职责
1、 严格遵守《会计法》,执行财政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2、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计划,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3、 坚持按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正确、及时地填制和审核记账凭证,做到凭证齐全,使用会计科目准确,反映内容真实、清楚,数据正确,手续完备。
5、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按照规定编制有关财务报表,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6、加强单位固定资产、药品及其他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财务科会同有关科室每年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盘点,平时不定期盘点,核对现金、银行存款、药品及其他财产物资,保证单位财产账账、账实相符。
7、严格票据、财务印章管理,其使用应符合规范。
8、严格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并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9、加强对单位收费室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随意提高和降低收费标准,对单位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的合理合法性进行检查监督。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岗位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准确处理好各项经济业务的款项收付,做好单位日常经费开支报销工作。
2、根据相关经济业务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月末与会计核对现金发生额及余额。
3、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准任意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立“小金库”。暂借现金须由领导审批,费用报销时其单据签字手续必须完善。
4、加强支票管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
5、每日核对收费室收缴的现金,当日及时存入单位银行专储账户。
6、负责医疗收费发票、收据的保管,要专设登记簿进行明细登记,做好购入、领用、收缴等情况的记录。
7、完成单位负责人及财务科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工作管理
1、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外来原始单据要求真实合法填制时间内容完整;发票抬头必须是本单位全称或是规范化简称并加盖对方单位发票专用章;经济业务发生真实,业务发生时间和开票日期必须有逻辑对应关系。
3、各项费用开支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执行“一支笔”审签制度。有效票据背面须有经办人签字说明,并经科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方可报销。
4、会计人员对审核无误的各种收付款项原始凭证,分别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章。对报销支出凭证审核后,加盖“现金付讫”章,并对支出凭证后所附票据加盖“附件”章。
5、差旅费报销要求: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严格按照《xxxx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xx财行【2014】115号)文件要求执行;出差人员由单位派车不得报销交通费;参加会议主办方收取会务费并提供伙食的不再享受伙食补助;报销费用时需提供出差相关文件及佐证资料;相关票据开票日期应在文件规定的出差时间范围内。
6、举办培训、会议及其他各种活动费用开支要求:培训会议参照《xxxx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xx财行【2014】140号)执行;有效发票履行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会议、活动预算及正式的通知文件;参会人员签到册;会议、活动结束后的简报及其他佐证资料。
7、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1)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xxxx财政局关于印发xxxx2015—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要求进行。
(2)单位固定资产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帐卡:财务科负责按类别设置总账明细账并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总务科负责固定资产实务管理并建立明细资产卡片;各科室也应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做好登记。
(3)财务科、总务科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对,做好账账、账实相符。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时依法定程序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手续完备后才能作账务处理;固定资产残值处理时应有至少2名见证人在场。
8、药品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药品材料的采购入库、调拨领用由药剂科负责并完善出入库手续;低值易耗品由专人负责管理,采购报销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和明细清单,领用时做好登记工作且领用人员应签字确认;物品材料报废须由相关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审批后报财务科作账务处理。
9、加强对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管理。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单位有结余的应按规定及时分配,对各类基金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10、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对于应付债务应及时结算;对应收款项要及时催回,不得跨年度;对长期呆账无法处理的,应通过核查分清责任,经领导批准后予以核销;
11、银行支票和单位印鉴章要分开保管,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个人名章应由个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保管印章人员要配备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空白支票严禁提前加盖印鉴章或提前填写密码。
12、建立会计内部牵制机制,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要严格分开分别负责,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出纳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
13、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填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须有相关人员监交:一般会计人员离任由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离任要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请有关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三、现金管理
1、单位现金的收支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
2、单位现金使用范围:职工工资、津贴、绩效奖金;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其他开支。
3、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的支出,原则上进行银行转账结算。
4、单位现金收付由出纳专人负责。出纳人员支付现金前,必须仔细审核原始凭证,凭有效票据入账,确保原始凭据的合法性、合规性。付款时,应先收到票据后付款;收款时,应先收入现金,清点完毕后再开立收据。
5、出纳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坐支(即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6、出纳人员收、付现金后,必须立即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7、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单位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且该笔借款应及时在当月归还或报销。
8、出纳人员必须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及时编制库存现金报表,每日盘点现金,日清月结,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严禁长款或短款。
9、为确保单位资金安全,当日库存现金限额为不超过叁仟元。
10、库存现金和重要的空白票据应放入符合安全标准的保险柜保管。
11、单位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记录检查结果,以确保现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完整。
四、会计档案管理
1、单位会计档案应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严格实施。
2、单位应该归档的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3、各项会计资料由会计人员按县档案局的要求标准装订成册,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并指定专人保管。
4、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借出、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5、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6、保管期满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销毁。
附件:1、《xxxx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2、《xxxx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3、《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